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制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实验室开放制度。
3、中药学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中心主任负责管理。各实验室设管理员1人。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使用,以及实验资料的管理。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设备验收:
贵重及一般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采购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包括主管部门、实验室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仪器负责人、仪器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
2、验收事项
(1)验收组的主要工作包括:根据订货合同和装箱单核对主机附件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是否相符,检查外观有无破损,有无缺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并组织安装、调试,按使用说明书所提供的标准逐项检查技术指标是否达标,进行试运行验收。
(2)验收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填写详细的开箱验收报告和技术验收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应由采购主管部门及时与供货单位或厂家交涉,进口的贵重仪器设备应通过有关渠道,按有关规定向外方提出交涉或索赔。
3、档案管理
贵重仪器设备从论证、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修理、停机直至报废全过程的真实的技术资料,是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开发仪器功能,考核仪器设备效益的依据,必须健全归档。档案由研究所实验室专人管理。
4、运作管理
(1)操作与管理
仪器设备在验收结束后,应立即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益。在使用前,仪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制订出简明扼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放到设备附近,以便及时查阅。每台设备指定专门管理人员。对于贵重大型设备的使用应有研究人员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批准备案后,由管理设备人员和研究人员共同操作;对一般设备,研究人员向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管理人员负责教会其操作,在保证能够规范化操作的基础上,研究人员借出设备,可以自行操作。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2)运行记录
运行记录是对仪器设备进行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运行记录,详细记载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对大型贵重设备每年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委规定的内容填报“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使用情况表”。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制度
1、维护与保养
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力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拆改解体。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仪器、设备维护的内容包括:
(1)外观整洁,无非正常损伤。
(2)电源插头及开关触点良好。
(3)杜绝漏电、漏水等不安全隐患。
(4)按照仪器设备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常规保养维护工作。
四、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建立药品出入库制度:购入一般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及生物制品后,由专人管理;入库以后并做好入库记录。实验研究有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生及生物制品必须由实验研究人员领取,称完后,将试剂瓶还回到药品管理人员处,并做好出库登记。
2、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及生物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做到隔热避光,并按性质分类存放,对于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
3、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动用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防止丢失及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现丢失立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5、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应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6、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不得与配置的溶液放在一起,固体药品应与液体药品分开保存。
7、管理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用量,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8、各种空试剂瓶及有害废液均要集中存放,定期处理。
9、实验室内要配备必要的专用医疗消防器材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进入本实验中心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应认真执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制度、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在实验中心必须穿白大衣或者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地面、橱柜、实验台、仪器设备表面无尘,无杂质,实验后的废弃物放到垃圾桶或者指定回收处并及时处理,杜绝污染;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各种设备仪器、药品、工具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6、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药学院实验中心固体废弃物、化学废液处置制度》有关要求执行
7、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实行院、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三级管理。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落实本室的安全工作。
2、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药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3、实验室的安全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教师共同负责,实验室主任要深入实验室,对实验中的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实验室技术人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教育好、管理好自己所带的学生,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4、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电、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5、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6、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使用情况必须记录存档。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钥匙由专人保管。
7、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如发生被盗、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实验室开放制度
1、实验室向校内学生开放采取立项管理的形式,利用实验室条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为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培养提供良好环境。
2、中药学实验实训中心现有中心现有15个实验室,1个中药标本馆,1个中药制药实训车间。实验室分别为:中药化学实验室、中药药剂实验室、中药炮制实验室、中药制剂实验室、中药生药与鉴定实验室等,实验室向学生全天候开放,学生也可通过“预约”的方式使用实验室,也可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假期向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申请,经登记后到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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